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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考试刑法多选题

来源:酷奇网 专题:刑法 更新时间:2025-04-13 05: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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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刘某在本案中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B.刘某在本案中存在打击错误

C.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

解析:

1、【题目】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特点是()。

选项:

A.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

B.案件事实、情节清楚

C.不需要采用专门的侦察手段即可查明

D.对社会的危害性小

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关于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犯罪关系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酒后驾车撞死一行人,下车观察时,发现死者是其情敌刘某,甲早已预谋将刘某杀死。甲的行为应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定为交通肇事罪

B.乙明知车辆的安全装置不全,仍然指使其雇员王某驾驶该车辆运输货物;王某明知车辆有缺陷,仍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乙与王某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C.丙在施工场地卸货倒车时,不慎将一装卸工人轧死。丙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

D.丁在一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因疲劳过度将车驶出高速公路,将行人常某撞死。对丁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

CD

解析:

A项中甲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因此,A项说法错误。《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此,B项中的乙与王某都成立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成立的要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C项中,丙并没有在公共的交通运输路上,只是在工地作业,因此,不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交通肇事罪,而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丁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疲劳驾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撞死常某的重大事故。成立交通肇事罪

1、【题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的,属于开设赌场

B.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属于传播淫秽物品

C.在网络上传播电子盗版书的,属于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

D.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的,属于盗窃他人财物

答案:

解析:

1、【题目】下列哪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选项:

A.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B.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矿井下的通风设备的

C.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大量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多人死亡的

D..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答案:

解析: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A项的情形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并不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A项是错误的,D项是正确的。《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项中故意破环正在使用的矿井下通风设备会对井下的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所以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B是正确的。《刑法》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中的情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所以C是错误的。所以BD是正确的。

1、【题目】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特点是()。

选项:

A.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

B.案件事实、情节清楚

C.不需要采用专门的侦察手段即可查明

D.对社会的危害性小

答案:

解析:

1、【题目】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选项: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

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

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

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

解析:

1、【题目】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得手后因未找到买主,就产生了自己抚养的想法。在抚养过程中,因男童日夜啼哭,李某便将男童送回家中。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构成拐卖儿童罪

B.构成拐骗儿童罪

C.属于拐卖儿童罪未遂

D.属于拐骗儿童罪中止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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